《荊州市“十四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實施意見》(下稱《意見》)近日出臺。《意見》提出,“十四五”期間,因地制宜采用淺層地熱能、太陽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利用效率,實現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多元化發展。到2025年,全市城鎮新建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意見》特別指出,政府投資的新建公共建筑選擇應用一種以上可再生能源。結合全市基礎條件和用能需求,統籌太陽能在建筑領域應用,宜電則電,宜熱則熱。
《意見》強調,要持續深入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廣泛應用太陽能光伏、光熱和空氣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形式,規模化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大力發展預拌行業和新型墻材,推廣應用綠色建材。
據了解,“十三五”期間,荊州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執行國家和湖北省現行節能標準,新增節能建筑面積1652.09萬平方米,新增建筑節能能力26.18萬噸標準煤。全市城區新建民用建筑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執行湖北省《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共有32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標識,總建筑面積587.34萬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485.89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