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國家能源局《關于組織申報2022年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的通知》(財辦資環〔2022〕4號)精神,加快推進我市清潔取暖項目的順利實施,提高清潔能源利用水平,促進我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統領,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碳達峰和碳中和的有關決策部署,堅持“宜熱則熱、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的原則,加快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適用的清潔取暖體系,深入推進清潔取暖工作,完成我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建設目標。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察哈爾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是項目實施主體,各地政府主要領導要負總責,親自抓,精心組織項目的具體實施,切實履行好項目實施的第一責任人職責。住建、財政、生態環境、發改(能源)等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能負責清潔能源取暖項目統籌規劃和指導監督,結合項目實施,把需要解決的供熱問題和環保問題同部署、同安排、同規劃和同實施,推動專項方案落實。
2.堅持統籌結合,一體推進。冬季清潔取暖項目要做到與城鎮供熱管網更新改造相結合、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相結合、與老舊小區改造相結合和與環保治理相結合,最終解決我市供熱能力不足、管網老化(老舊小區、市政管網)等問題,實現主管網互聯互通、環保供熱鍋爐低能耗改造的目標。
3.堅持對標對表,目標管理。對照環保督察、熱源熱網工程改造、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棚戶區改造等涉及督查督導和政策支持的專項工作,積極爭取各級財政支持,結合清潔能源項目實施,全面完成有關工作目標。
4.堅持技術支撐,嚴格把關。聘請第三方技術支撐單位,嚴格把關項目入庫工作,在項目的立項、設計、設備、施工、驗收、后評估等環節進行技術服務,為項目的年度績效評價和驗收提供技術服務。
5.堅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立足當地資源稟賦、能源供應、基礎設施等條件,充分考慮居民消費能力,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熱則熱,在同等條件下選擇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潔取暖組合方式。
6.堅持保障基礎,安全取暖。各地區必須在確保能源供應安全的前提下,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穩步推動清潔取暖工作。統籌供需平衡,構建合理、安全、可靠的熱力供應系統,保障居民用熱、用氣、用電。改造施工安排既要保障進度,又要保障施工、運行安全。
7.堅持政府引導,企業為主。充分調動企業和用戶的積極性,鼓勵民營企業進入清潔取暖領域,強化企業在清潔取暖領域的主體地位。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察哈爾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加強統籌協調,加大政策扶持和財政支持力度,構建科學高效的責任體系。
二、目標任務
(一)建設目標。通過實施北方地區冬季清潔能源取暖項目,到2024年底,中心城區、縣城清潔取暖率達到100%;農村具備改造條件的平原地區應基本完成散煤替代;中心城區非節能且具有改造價值的建筑全部完成節能改造,縣城達到80%以上;并積極推動既有農房節能改造。
(二)建設任務。三年內(2022至2024年)共實施清潔取暖項目85項,總投資73.337億元,其中熱源熱網工程鍋爐升級改造46臺,換熱站、加壓站建設1065座,新增供熱管網796.65千米;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城區337.73萬平方米;燃煤散燒治理農村改造102396戶,城區改造51869戶。各旗縣市區具體建設任務如下:
集寧區實施清潔取暖項目19項,投資38.41億元,其中熱力管網項目9項,投資28.852億元;熱源改造項目6項,投資5.297億元;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1項,投資0.646億元;農村完成燃煤散燒治理4143戶,城區完成燃煤散燒治理8394戶,總投資1.422億元。
豐鎮市實施清潔取暖項目7項,投資3.85億元,其中熱力管網項目3項,投資1.34億元;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2項,投資0.61億元;農村完成燃煤散燒治理8682戶,城區完成燃煤散燒治理12179戶,總投資1.633億元。
察右前旗實施清潔取暖項目7項,投資4.36億元,其中熱力管網項目2項,投資0.918億元;熱源改造1項,投資0.05億元;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1項,投資0.44億元;農村完成燃煤散燒治理8647戶,城區完成燃煤散燒治理4726戶,總投資2.3446億元。
察右中旗實施清潔取暖項目7項,投資7.16億元,其中熱力管網項目1項,投資2.9億元;熱源改造項目4項,投資0.58億元;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1項,投資0.36億元;農村投資2.39億元,完成燃煤散燒治理9580戶。
察右后旗實施清潔取暖項目5項,投資4.428億元,其中熱力管網項目4項,投資3.425億元;農村完成燃煤散燒治理7243戶,城區完成燃煤散燒治理1341戶,總投資0.755億元。
四子王旗實施清潔取暖項目8項,投資5.791億元,其中熱力管網項目1項,投資0.648億元;鍋爐改造3項,投資1.356億元,既有建筑節能改造2項,投資0.631億元;城鎮燃煤散燒治理6000戶,農村燃煤散燒治理5760戶,投資1.529億元。
卓資縣實施清潔取暖項目3項,投資1.48億元,其中管網1項,投資0.1億元;農村完成燃煤散燒治理8287戶,投資0.875億元,城市完成燃煤散燒治理2087戶,投資0.17億元。
涼城縣實施清潔取暖項目8項,投資5.957億元,其中熱力管網項目4項,投資2.589億元;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1項,投資0.1億元;農村完成燃煤散燒治理12961戶,城區完成燃煤散燒治理5000戶,總投資2.123億元。
興和縣實施清潔取暖項目5項,投資3.326億元,其中熱力管網項目3項,投資1.025億元;農村投資1.009億元,完成燃煤散燒治理12606戶;城區投資0.301億元,完成燃煤散燒治理3767戶。
商都縣實施清潔取暖項目12項,投資5.546億元,其中熱力管網項目1項,投資1.683億元;熱源改造項目2項,投資1.432億元;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2項,投資0.552億元;農村完成燃煤散燒治理18007戶,城區完成燃煤散燒治理4375戶,總投資1.48億元。
化德縣實施清潔取暖項目4項,投資1.417億元,建筑節能改造1項,投資0.278億元;農村完成燃煤散燒治理6480戶,城區完成燃煤散燒治理2326戶,總投資0.944億元。
三、重點工作
2022年度重點實施熱源熱網工程鍋爐升級改造和新增供熱管網,實現熱網互聯互通;2023年度集中開展燃煤散燒治理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2024年度完成換熱站、加壓站點建設工作,完成全部工作目標。
四、壓實責任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切實履行好工作責任。
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察哈爾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成立相應工作領導小組和項目工作專班,落實屬地各級各部門主體責任,完成承擔的清潔取暖各項任務目標,對項目推進、施工、組織、質量安全等工作全面負責。
市財政局:負責做好與自治區財政部門的溝通對接工作,及時做好相關政策的反饋工作,負責清潔取暖資金的爭取和撥付,落實市級財政配套資金。會同市住建局、發改委、生態環境局制定我市清潔取暖項目資金補貼方案、清潔能源取暖運營補貼方案,制定資金監管辦法,負責制定冬季清潔取暖資金績效評價辦法,嚴格審核資金撥付與使用。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做好與自治區住建部門的溝通對接工作,及時做好相關政策的反饋工作,并積極爭取有關項目的上級資金支持。負責集中供熱工程、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和“煤改電”、“煤改氣”工作,指導各旗縣市區老舊小區改造、棚戶區改造、供熱管網升級改造和互聯互通工作等清潔能源取暖項目。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做好與自治區發改、能源部門的溝通對接工作,及時做好相關政策的反饋工作。根據我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任務,落實能源供應保障措施,指導、督促供電公司按時保質保量完成電網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保障煤改電項目的用電量需求。負責研究完善和落實電價、熱價、氣價政策;能源局負責組織電網公司推進城鎮配電網和農網建設升級改造,指導熱電聯產規劃建設。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做好與自治區生態環境部門的溝通對接工作,及時做好相關政策的反饋工作,并積極爭取有關項目和環保專項補貼資金。負責督促指導燃煤熱電聯產、燃煤供熱鍋爐實施升級改造(達到超低排放標準)及達標排放監測。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余熱的項目改造。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清潔取暖新建和改造工程項目用地及規劃許可的辦理。
市農牧局:負責指導各旗縣市區完成生物質能供熱改造任務。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牽頭禁燃區內禁煤管控、原煤銷售網點清理整治。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加強原煤運輸管控,參與查處違法銷售原煤的聯合行動。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辦理供熱、供氣管網施工穿越公路等相關手續,負責禁燃區內城口、主要道路原煤超運輸管控。
市供電公司:負責實施電網增容,完善配電設施建設。加強與各旗縣市區對接,按照各旗縣市區政府部門給定的確村確戶名單,落實制定年度電網改造設施方案,積極爭取中央、自治區電網改造資金,保障清潔取暖項目可靠用電,配合新能源項目與清潔取暖聯動機制的實施。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是冬季清潔取暖工程的責任主體,負責工程的具體組織、設備招投標、施工、安全、質量監管、資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加強部門配合。清潔取暖工程是一個系統工程,需多個部門形成合力才能保證任務的順利完成。各相關市直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強化分工協作和溝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清潔取暖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全面做好清潔取暖頂層設計,統籌謀劃好集中供熱、“煤改電”、“煤改氣”以及新能源建設項目的聯動機制,精準施策,多措并舉,積極培育清潔取暖運營商,探索PPP、特許經營和政府購買服務等市場化模式。清潔取暖工作實行“一月一調度、半年一總結、年終一考核”制度調度推進。專班辦公室每月末調度本月進展情況;每半年調度近半年工作總結,并上報工作專班。每年底對各旗縣市區、市直相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確保清潔取暖工作的可靠、經濟、安全、長效、全面完成。
(四)強化監督管理。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和規劃編制各地的工作方案。各相關部門要統籌推進各自負責的清潔取暖相關工作。對項目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材料采購供應、驗收等環節實施規范管理,切實組織好設備選型和招投標工作,強化工程監理及驗收工作,對工程投入資金嚴格實施跟蹤審計,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穩定使用。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設備招投標、施工安裝等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五)嚴格績效評價。三年實施期內,財政部等國家四部門每年要對冬季清潔取暖工作開展績效評價,評價結果將直接影響中央補助資金的撥付。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并按照時間節點倒排工期,于每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各項改造任務。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足額配套縣級資金,認真完善有關資料,確保順利通過績效評價。
(六)加強輿論引導。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把清潔取暖工作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緊抓好,充分運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多種形式和渠道做好相關宣傳工作,要把國家清潔取暖各項惠民政策宣傳到位,不斷提高公眾清潔取暖意識,引導全社會支持和參與清潔取暖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和工作氛圍,形成多層面、全方位推進清潔取暖的強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