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態環境廳4月10日發布關于開展海南省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海口市、三亞市、儋州市、文昌市、東方市、澄邁縣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各分支海事局,中國船級社海南分社,各原油成品油碼頭、相關航運企業,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海南銷售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中國石化海南煉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海南石油有限公司、國投(洋浦)油氣儲運有限公司、海南八所港務有限責任公司:
為落實《關于推進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的通知》(環大氣〔2022〕76號)要求,進一步降低我省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強化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摸清底數,建立工作臺賬
市縣生態環境部門牽頭聯合交通運輸部門、海事管理機構,迅速組織指導相關港口、倉儲、航運企業梳理轄區萬噸級及以上原油、成品油碼頭,與碼頭直接相連的配套儲罐,在我省登記注冊航運公司所屬從事國內油品裝載運輸作業的現有8000總噸以上和新建150總噸以上油船的油氣回收設施建設或升級改造情況,填寫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油氣回收建設運行情況調度表(附件),于2023年4月30日前將調度表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二)倒排工期,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相關港口、倉儲、航運企業要積極落實建設改造資金,制定推進計劃,倒排工作進度,結合油氣回收治理現狀和面臨的實際問題制定改造方案,切實解決船岸接口不匹配、治理設施簡易低效、治理設施規模不滿足油氣排放量處置要求等問題。按照《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0-2020)和《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1-2020)要求,我省港口萬噸級及以上原油、成品油裝船碼頭泊位及直接相連的配套儲罐,在國內從事油品裝載作業的現有8000總噸以上油船和新建150總噸以上油船,應于2023年底前完成油氣回收設施建設或升級改造,實現油氣回收治理。
(三)互相監督,建立船岸協同機制
原油、成品油貨主企業應優先選用具備條件的港口、倉儲、航運開展合作。相關港口、倉儲、航運企業應嚴格落實油氣回收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要求,確保油氣回收設施有效運行、應用盡用。支持建立船岸協同應用機制,對未按國家標準要求建設、改造和運行維護油氣回收設施的油船、碼頭,碼頭經營人和船方應及時報告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海事管理機構或生態環境部門。
(四)落實責任,確保安全穩定運行
相關港口、倉儲、航運企業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建立健全油氣回收設施安全作業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應急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強化作業人員操作培訓和應急演練,落實好船岸安全檢查,確保油氣回收設施安全運營;加強已建成油氣回收設施的維護保養、運行管理,落實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按照國家自行監測規范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其中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污單位應依法落實自動監控設施安裝和聯網相關要求,杜絕惡意停用、閑置油氣回收設施。
(五)部門協作,強化幫扶指導和監督管理
生態環境部門、交通運輸部門、海事管理機構應建立聯合監管機制,采用現場指導、督導檢查、專項執法等方式,督促相關港口、倉儲、航運企業規范建設、改造、運行油氣回收設施。開展技術幫扶和政策解讀,幫助企業解決技術困難,協調解決出現的重大問題;生態環境部門加大對油氣回收設施建設改造項目資金支持力度,在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推動落實回收油品“點對點”定向利用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政策;對裝船碼頭重點檢查油氣回收設施運行情況、油氣排放濃度和處理效率等;對相關儲罐等重點檢查按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及相關行業標準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情況;對油船重點檢查密閉油氣收集系統工作情況、油品和油氣是否泄漏;采用紅外攝像方式檢測油氣收集系統密封點時,不應有油氣泄漏;對未按照要求建設、改造、使用油氣回收設施的碼頭和船舶,應予以嚴格查處并要求限期整改;對符合《關于加強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推動差異化執法監管的指導意見》(環辦執法〔2021〕10號)的企業,生態環境部門將其納入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
二、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生態環境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和海事管理機構要提高認識,將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作為當前VOCs治理的重要領域,大力推進相關工作;相關港口、倉儲、航運企業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全力做好部署謀劃及推動實施工作,按時完成油氣回收設施建設或升級改造任務。
(二)確保治理成效
相關港口、倉儲、航運企業要結合實際制定油氣回收建設或改造方案,選擇高效合理、安全穩定的油氣回收治理工藝,確保治理成效達到相關標準要求。
(三)強化信息調度
生態環境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和海事管理機構要明確專人負責,加強溝通協調,及時互通情況,強化信息調度,動態更新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油氣回收建設運行情況調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