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國家能源局公開發布《2020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目標提到2020年新增清潔取暖面積15億平方米左右,新增電能替代電量1500億千瓦時左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7%左右。
《指導意見》要求,穩妥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提前部署2020-2021年取暖季清潔取暖工作,統籌能源供應和配套設施建設,明確各地年度目標任務和實施進度,確保按期完成。堅持“以氣定改、先立后破”,壓實地方政府和企業責任,穩步推進北方重點地區“煤改氣”工作。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因地制宜選擇清潔供暖技術路線,支持發展背壓式熱電聯產供暖,積極推動風電、地熱能、生物質能技術應用。研究完善清潔取暖支持政策,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探索推動分戶計量供熱,加強建筑保暖和節能,營造節約用能社會新風尚。
在改革創新方面,《指導意見》要求深入推進電力現貨市場連續結算試運行,具備條件的地區正式運行。電網主輔分離改革進一步深化。完善油氣勘查開采管理體制,健全油氣管網運營機制。能源革命試點深入推進。穩妥有序推進能源關鍵技術裝備攻關,推動儲能、氫能技術進步與產業發展。
加大儲能發展力度。研究實施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政策,開展儲能示范項目征集與評選,積極探索儲能應用于可再生能源消納、電力輔助服務、分布式電力和微電網等技術模式和商業模式,建立健全儲能標準體系和信息化平臺。
在提升電網安全和智能化水平方面,加強需求側管理,充分挖掘用戶端調節潛力。完善電力系統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和煤電機組深度調峰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