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河北省自然資源廳、河北省水利廳聯合印發《關于嚴格管控抽采地熱水的通知》,要求嚴格控制抽采地熱水,鼓勵取熱不取水,強制實施回灌。通知指出,在地熱水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規劃確定的禁采區內,禁止審批采礦許可。在河北省政府公布的地下水禁采區內,不予新辦、補辦和延續取水許可。
河北省要求,現有非法開采地熱井,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請縣級人民政府關停取締。強調要切實做好熱源替代。在供暖季到來前,不能取得采礦許可證和取水許可證的原地熱供暖區,縣級自然資源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均要及時提請縣級人民政府做好熱源替代工作,確保群眾溫暖過冬。
以下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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